也门萨那和亚丁商标局现要求,所有商标授权委托书(Power of Attorney,简称POA)在提交商标申请或进行注册之前,必须经过也门外交部(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简称MoFA)的认证。这一认证流程已成为商标事务相关授权委托书的强制性要求。一旦委托书签发后,若委托人居住于也门境外,需先经也门驻当地使领馆认证;随后必须提交至也门境内的外交部进行二次认证。
该认证旨在确保授权委托书在也门境内被认可为有效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具体用于提交商标申请及处理后续注册后事宜。授权委托书在也门驻外使馆完成认证后,必须在一年内提交至也门外交部进行最终认证。否则,外交部将拒绝认证该文件,申请人需重新出具新的授权委托书。
这一流程首先是为了确认代表商标申请人行事的个人或实体具备合法授权。此外,亚丁的新要求与萨那的实践相协调,确保这两个商标局之间的操作一致性。
从实际操作角度来看,新增的外交部认证要求给在也门开展业务或保护知识产权的实体带来了诸多挑战。多层级的认证流程不仅增加了行政负担,还要求提供更全面且可能更为复杂的文件链。
此外,额外的认证行为不仅产生直接的认证费用,还将产生快递服务等间接支出,从而导致运营成本上升。总体而言,层层行政要求能增强商标申请的真实性并防止欺诈行为,但其实际效果也可能导致行政行为效率降低。
(编译自:https://asiaiplaw.com/section/news-analysis/yemen-now-requires-mofa-attestation-for-all-powers-of-attorney)